越南国会代表10月23日下午在分组讨论中审议政府提出的撂荒土地征税方案。政府建议对撂荒、未投入使用或延迟投入使用的土地按0.2%税率征税,且不设起征限额。多名代表在讨论中提出,新税率与现行非农业用地税法的0.15%税率如何衔接尚不清晰,要求明确区分适用对象和计税时点。

海防市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氏越娥表示,用税收工具遏制土地浪费的方向可以支持,但条文必须足够清楚,以区分故意囤地、延迟开发与因客观原因或仍按获批进度实施的情形。她指出,现行非农业用地税法已对未按用途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土地规定0.15%税率,并对分期投资项目另有规定;若新增0.2%税率而不处理与现行条款的关系,可能出现同一块地被理解为同时适用两档税率。她建议直接在法律草案中修订,逐种情形写明适用哪一档税率。

阮氏越娥还要求明确新规的适用范围,包括是否涵盖家庭和个人合法住宅用地尚未建房的情形。她表示,这一问题直接影响民众,不应在实施中产生不同理解。谅山省代表段秋霞则建议条文与修订后的土地法紧密衔接,并明确0.2%税率的起算时点:是从开始不使用土地之日、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还是主管部门认定违法之日。她还要求规定土地管理机构向税务机关提供土地法律状况信息的责任,并就非因土地使用人过错导致延迟用地的情况制定具体处理机制。

越南总理黎明兴在讨论中赞同国会代表的意见,表示政府将指示财政部与农业和环境部继续配合审查,明确界定何为撂荒土地、未投入使用的土地,确保规定易于执行并在实践中可行。他同时提醒避免税率重叠,因为现行法律已对未投入使用土地的种类及相应税率作出规定,需要计算并分清各对象适用的税率、适用时点和具体税额,以保证法律体系的同步统一。

同一场讨论还涉及政府对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供餐服务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建议。黎明兴表示,该领域企业缴纳的税款数额不大,财政部正在核查评估具体税收;但在他看来,这一政策的积极意义和影响远大于预算减收。他称,成本管控并不太复杂,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完全可以配合检查监督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