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4日上午继续第二届会议议程,听取《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呈文与审查报告。草案共9章74条并附2个附录,由卫生部长陶红兰受政府总理委托向国会呈报,重点包括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加强流通后检查。

草案新增食品安全信息数据系统相关规定,明确电子商务方式经营食品企业的责任,以及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集体餐食的组织和个人的义务。食品经营机构须满足良好卫生规范(GHP)及GMP、HACCP、ISO 22000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产品管理方面,草案规定产品公告注册、产品标准公告、延期、变更、补充及按规定免于注册等方式,产品公告注册证书自签发或延期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青海代表审查机构作报告,表示同意提高罚款额度的主张,并建议研究补充有期限或永久禁止从事食品安全领域经营、执业活动的附加处罚,适用于故意、严重的违法行为。审查机构还建议研究在数字平台上公开违规机构名单,并基于后检结果建立评估后检成效的指标体系,同时明确查封、暂停销售食品、暂停广告的依据、条件、范围和最长期限。

为提升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审查机构建议研究早期预警机制,在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时启动快速反应,医疗机构须在2至6小时内上报食品安全数据系统。针对电子商务食品经营,委员会建议明确平台管理者的责任,包括核实卖家、接收反馈、保存交易数据和下架违规内容,并补充处罚措施,说明为何未规定平台管理者和产品公告注册名义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查机构还指出,草案中国家管理模式仍存在部门交叉内容。草案确定卫生部为牵头机构,但屠宰、初加工、批发市场和出口等环节的管理边界尚不清晰。委员会建议研究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由一个牵头机构管理并落实到底的责任,厘清工商部与公安部在打击假冒食品、商业欺诈方面的重叠任务,以及进口食品的国家检查责任,分级管理须与权限、资源和问责相匹配。

在产品注册手续方面,审查机构认为强制注册产品公告的标准仍含定性内容,可能导致大量自我公告产品转为注册,造成过载,因此建议缩小强制注册范围,集中于真正高风险的食品类别。若继续保留产品公告注册证书5年有效期,应允许通过在线通知办理延期,无需重新提交技术档案且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