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警方已对一名男子作出起诉决定,指其涉嫌在旅馆盗取他人摩托车。据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通报,被起诉者为周俊杰(Châu Tuấn Kiệt),2003年出生,住安江省迪石坊八月革命路153/18号,调查方向为盗窃财产行为。迪石坊公安10月23日表示,相关起诉决定已向其送达。

调查结果显示,今年4月13日约11时50分,周俊杰在迪石坊师明空路一家旅馆租用房间午休。当天约14时退房后,他走到大厅,发现有多辆客人的摩托车停放且无人看管,遂产生盗车念头。他取走一辆车牌号为83C1-209.11的摩托车并牵出旅馆,随后捡来一根金属条撬开车锁,将车骑至安江省盛禄乡。

在盛禄乡,周俊杰拆下原车牌,换上68B1-056.15号车牌,以掩盖车辆来源。之后他骑该车到盛禄乡一家旅馆,托一名熟人将车拿去典当。车辆在安平居民区典当给一名叫峰(Phong)的人,得款150万越南盾;峰留下20万越南盾,将130万越南盾交给送车典当的人,这笔钱随后全部转交周俊杰。

4月14日,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在调查中收回这辆摩托车及被拆下的原车牌,用于案件调查。进一步调查中,周俊杰还供认与另一起摩托车失窃案有关:该案发生在2026年4月8日,地点为迪石坊范雄路一家旅馆,失窃车辆车牌号为65F2-3279。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表示,案件仍在继续调查,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