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警方已對一名男子作出起訴決定,指其涉嫌在旅館盜取他人摩托車。據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通報,被起訴者為周俊傑(Châu Tuấn Kiệt),2003年出生,住安江省迪石坊八月革命路153/18號,調查方向為盜竊財產行為。迪石坊公安10月23日表示,相關起訴決定已向其送達。

調查結果顯示,今年4月13日約11時50分,周俊傑在迪石坊師明空路一家旅館租用房間午休。當天約14時退房後,他走到大廳,發現有多輛客人的摩托車停放且無人看管,遂產生盜車念頭。他取走一輛車牌號為83C1-209.11的摩托車並牽出旅館,隨後撿來一根金屬條撬開車鎖,將車騎至安江省盛祿鄉。

在盛祿鄉,周俊傑拆下原車牌,換上68B1-056.15號車牌,以掩蓋車輛來源。之後他騎該車到盛祿鄉一家旅館,托一名熟人將車拿去典當。車輛在安平居民區典當給一名叫峰(Phong)的人,得款150萬越南盾;峰留下20萬越南盾,將130萬越南盾交給送車典當的人,這筆錢隨後全部轉交周俊傑。

4月14日,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在調查中收回這輛摩托車及被拆下的原車牌,用於案件調查。進一步調查中,周俊傑還供認與另一起摩托車失竊案有關:該案發生在2026年4月8日,地點為迪石坊範雄路一家旅館,失竊車輛車牌號為65F2-3279。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案件仍在繼續調查,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