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草案拟禁止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个人或组织以误导性名称、冒充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方式提供有偿法律服务。该草案预计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目标包括建立透明、良性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
近年假律师案件频发。2026年1月14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阮氏清云16年监禁,她冒充律师骗取一名房产定金纠纷当事人数亿越南盾。同年3月10日,太原省警方紧急逮捕53岁的赵文军,其涉嫌冒充律师承接土地纠纷和办证业务,收款后未办事并侵占钱款。
同奈省司法厅曾发文警告,多家企业注册名称含“法律”“法律咨询”等字样,但不具备律师执业功能,易使民众和企业产生误解。2026年初,同奈省人民法院还审理了一起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合同因签约主体并非律师事务所而被宣告无效。
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经济与法律大学讲师阮智强博士向《青年报》表示,冒充律师者常承诺胜诉以诱骗当事人,相关交易可能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存在欺诈而被宣告无效。若当事人签署范围广泛的授权书,允许转让、抵押或代收款项,财产可能被变卖。他还指出,假律师无职业责任保险和保密义务,当事人维权困难,若听从教唆行贿或使用假证件,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新增条款,禁止不具备律师执业条件的个人和组织宣传、介绍、使用误导性名称、冒充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现行刑事和行政法律已有处罚规定,但草案同时提出允许法学硕士或博士(无法律本科文凭)成为律师,多名国会代表建议审慎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