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要求各省市在12月31日前完成屋顶光伏自产自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颁布,并责成工贸部加快分配屋顶光伏发展指标,优先北部地区,以助力保障2027年电力供应。目前已有地方出台具体补贴方案,但补贴标准与居民投资意愿之间仍存在差距。
已实施的政策在补贴方式和力度上并不统一。北宁自8月1日起,对安装屋顶光伏的家庭按每千瓦峰值补贴100万越南盾,上限300万越南盾;加装储能系统则按每千瓦时补贴100万越南盾,上限300万越南盾,每户最高600万越南盾。河内正在就类似草案征求意见,拟对同时安装光伏和储能的家庭每户最高补贴600万越南盾。广南自10月19日起,对光伏系统按每千瓦补贴50万越南盾、上限200万越南盾,加装电池后每户最高400万越南盾。莱州则重点支持尚未接入电网的少数民族家庭、贫困户和近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获5000万越南盾的光伏加储能系统支持。
越南能源协会专家阮辉霍认为,支持居民安装屋顶光伏是正确方向,但政策能否真正推动投资决定才是关键。他测算,在当前电价水平下,月用电约600千瓦时、电费约200万越南盾的家庭才开始具备经济性,而这类家庭通常经济条件较好、有能力自筹资金。他举例说,每月电费已达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家庭,不会因数百万越南盾的补贴而决定投资;相反,低收入或用电较少的家庭难以筹措剩余资金,用电少也拉长了回本周期。
阮辉霍还指出,第243/2026号法令已扩大机制,允许按规定条件出售屋顶光伏的部分余电,但居民更关心购电价格。此前约800越南盾/千瓦时的价格过低,难以形成投资动力。他认为,若购电价格合理,居民可综合自用电和余电上网收益计算回本能力,政策应针对真正的堵点和对象,而非对所有家庭给予相同金额的补贴。
原越南能源科学研究院院长吴俊杰则指出,由于缺乏各地区精确的辐射数据,光伏发电量测算存在不足,可能影响余电交易限额和居民投资效益。现行规定按地方光伏发电量系数(PVout)确定可交易的余电产量,但各地公布的数据大多不够贴近实际。行政区划调整后,许多省市范围扩大,涵盖气候和太阳辐射条件不同的区域,使用统一系数可能导致计算产量与实际发电能力出现偏差。他认为,越南发展光伏近十年,许多电站已有逐时、逐月和年度辐射与发电数据,应汇集并标准化为国家数据库,用于测算和政策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