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本周就《土地法》修订草案展开讨论,征地补偿地价与土地定价方法成为辩论焦点。草案拟统一采用由省级人民议会颁布的地价表加调整系数来确定地价,多名代表在原则上同意这一方向,同时要求说明输入数据能否反映市场实际。
现行《土地法》与《住房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但越南方面认为仍需修改,以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第21-NQ/TW号决议提出的观点和方向,并适应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带来的城市分类变化。草案将土地分类简化为农业用地、非农业用地和储备发展用地三类,并称将简化土地使用规划、收紧土地收回决定权限,以纠正滥用规划和利益集团问题。
讨论中,代表们提到部分地方选民反映征地补偿地价低于市场实际,新地价表的适用增加了民众和企业的财务负担,或给土地拍卖、补偿和场地清理造成困难。草案起草方表示,统一方法可简化并透明化项目地价确定流程,便于企业测算和缩短投资时间;代表们则强调诚实、客观、公开、透明原则以及“正确、充分、干净、鲜活”数据的重要性。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在讨论中表示,第21-NQ/TW号决议明确了新观点,即从国家收回土地时补偿被收回财产的思维,转向为民众重建生活的思维。他说,被收回土地者可获同用途土地、其他土地、住房或金钱补偿,城市项目优先安排就地安置,可置换被收回的住宅用地;安置区面积要匹配补偿水平和支付能力,并配套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同时考虑生计、就业、学校、医疗和交通等需求。
住房政策同样被纳入讨论。有国会代表指出,当前住房政策偏重所有权,社会住房和租赁住房的优先支持政策尚不清晰,而民众实际住房需求很大、可负担供应不足。官方数据显示,2026年地方社会住房指标为9.7万套,前九个月完成约4.7万套,相当于计划的48%;多个项目停滞,购房审批和收入证明手续复杂,社会住房价格超出多数劳动者支付能力。
代表们认为,国会此前已就发展社会住房的特殊机制通过决议,当前是将其法律化并稳定政策的时机,使社会住房留在社会保障体系内、服务正确对象,防止政策被用于牟利。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约88.5万条意见以及越南祖国阵线的反辩意见,选民和民众希望新规定同步、统一、易于执行,并保护民众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