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侦查机关办公室已对1989年出生、居住于岘港市海州坊的李自仲街152/2号的男子陈黄永秀作出起诉决定并实施临时拘留,罪名为“滥用信任侵占财产”。案件涉及一名旅居美国的亲属委托其保管并用于购房的47.09亿越南盾。

侦查机关通报,受害人L.H.C.与陈黄永秀为姨甥关系。因信任亲属,L.H.C.多次将钱款汇回越南,委托陈黄永秀保管、存入银行储蓄并物色房产,供其回国后使用。自2026年2月起,L.H.C.分多次向陈黄永秀转账共计36.9亿越南盾,加上此前出售一套公寓所得的10亿越南盾及存款利息,交由陈黄永秀管理的总额为47.09亿越南盾。

为取得信任,陈黄永秀通过Viber向L.H.C.发送在银行存钱的图片。2026年3月初,L.H.C.经熟人介绍看中岘港市陈春黎街一处售价47.7亿越南盾的房屋,委托陈黄永秀办理定金手续。但陈黄永秀仅支付7000万越南盾定金,未按约定继续支付剩余定金,随后切断联系并离开住所。中介随后将情况告知L.H.C.。

接到报案后,岘港市公安局侦查机关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分类核实,排查其可能藏匿的区域,并通过工作动员陈黄永秀投案,配合调查处理。目前侦查机关表示正继续完善案卷、收集材料和证据,以查明案件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