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第394/2026/NĐ-CP号法令,对彩票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作出专门规定。该法令由副总理阮文胜代表政府于2026年10月23日签署,共4章12条,适用对象包括各省市建设彩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越南电子彩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Vietlott),以及这些企业的所有者代表机构和相关组织、个人。法令自2026年12月8日起生效。
法令明确了彩票企业的收入构成,包括彩票经营活动收入、其他经营活动收入、财务活动收入和其他依法所得。对于电子彩票产品的累积奖金,若超过领奖期限而中奖者未前来领奖,企业将其计入其他收入。在支出方面,法令列出彩票企业的特殊费用,涵盖奖金支付、彩票代理佣金、委托支付奖金、开奖及彩票监督、支持防范“ số đề”和伪造彩票票工作、奖金支付风险准备金、彩票票务、彩票信息与开奖结果公布,以及参与区域建设彩票委员会活动的出资等。
在奖金支付上,传统彩票、手工数字彩票和即开型彩票的奖金支出为依法支付给中奖者的金额;采用联合发行机制的传统彩票,奖金支出包括企业按区域建设彩票委员会运营章程自行负责兑付的部分,以及按该章程规定比例分摊的委员会共同兑付部分。电子彩票的奖金支出则包括实际支付给中奖者的金额,以及依法转入下一期开奖的累积奖金价值。
关于代理佣金,法令规定佣金是彩票企业按已售彩票票面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支付给代理商的款项,财政部规定各时期代理佣金最高比例。企业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佣金比例,在确认当期代理商已销售彩票数量且代理商履行合同经济义务后支付佣金,并在向个人代理商付款前依法扣除其应缴税款。
法令还规定,已按所有者代表机构决定足额投入注册资本的彩票企业不得提取发展投资基金;企业不得使用税后剩余利润及奖励、福利基金,用于发放超出法律规定最高限额的奖金或额外补贴代理佣金;企业只能投资与彩票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行业。法令同时废止2017年11月13日第122/2017/NĐ-CP号法令中关于彩票企业财务管理特殊机制及运营效果评估等内容。对于奖金支付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本法令规定最高提取额的企业,差额在2026财年结束时计入企业其他收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