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在10月22日的主席与副主席工作例会上作出结论,要求收紧对辖区内造纸生产活动的管理,以限制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关结论由省人民委员会通报,其中主席阮世孟向工贸厅作出部署。

具体而言,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工贸厅尽快报告并提出建议,供省领导研究并确定造纸生产活动的管理方针。省里明确不鼓励在工业区、产业集群之外吸引新的造纸及纸制品投资,也不鼓励此类项目在园区外扩建。

对目前已在工业区、产业集群之外运营的造纸项目和生产企业,太原省要求制定搬迁路线图,迁入配有符合现行规定污水处理系统的集中工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对位于产业集群内的造纸项目,生产活动须符合规定的招商引资行业和职业范围,企业须将废水接入产业集群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并安装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处理后的废水在排入受纳水体前须达到现行标准和规程。

这一要求出台前,太原省已有部分造纸企业被居民反映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日常生活。近日,流经白通乡的求江江段水面突然变成类似淘米水的浑浊颜色,职能部门初步认定事件与当地一家造纸厂的排污活动有关。

此前,位于求江沿岸、属中城坊的一家造纸厂也因生产过程造成环境污染而被迫搬迁,并引发多起建议。太原省此次提出的园区外项目搬迁路线图,尚未见公布具体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