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绿树公明系统董事长阮公明及46名同案嫌疑人提起公诉,指控其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阮公明自2023年潜逃境外,目前被通缉并适用缺席起诉程序。

起诉书认定,2019年至2023年间,与公明相关的企业系统在按旧行政区划的38个省市中标超过1200个项目,合同总额超过3.9万亿越南盾,造成损失近7910亿越南盾。阮公明个人被指获利近2650亿越南盾。

检方指控的作案手法包括:从勘察、立项、编制预算到准备招标文件全程介入;安排同系统企业充当“陪标”角色制造形式竞争;设置限制其他投标人参与的标准;协议划分地盘并抬高部分物资和树木价格以制造差价。起诉书还提到系统内部分工分配资金流。

阮公明自2023年潜逃,已被通缉。根据2025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33条、第243条及第290条,嫌疑人潜逃或下落不明且通缉无果、或身在国外无法传唤的,可进行缺席调查、起诉和审判。最高检据此对阮公明实施缺席起诉。

法律专家、律师邓文强指出,起诉书是检方基于调查结果的追诉意见,并非已生效的定罪判决,法院仍须全面审查证据后决定各被告的刑事责任。他强调缺席审判仍须确保辩护权,对电子数据、会计资料和资金流等证据须核实来源与合法性。案件后续追捕及资产追回需依赖国际司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