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10月29日上午开庭,对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前副主席黎德江及另外10名被告进行一审。庭审进入程序环节时,法庭书记员通报一名被告因健康虚弱缺席,另有约30名权利义务相关人未到庭。经与检察院建议,审判委员会短暂休庭合议后宣布延期,并定于11月12日重新开庭。
本案涉及天安发矿产股份公司及相关单位非法开采砂石。与黎德江一同受审的包括清化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前副厅长范文环、该厅矿产资源处前处长阮世雄、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前专员阮文心,三人均被控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其余七名被告分别面临违反资源开采规定、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及逃税等指控,其中包括天安发公司经理阮春松及清心建设贸易股份公司经理阮氏心。
起诉书认定,清心公司获准在旧绍化县绍新乡2号矿开采砂石。2022年,阮氏心以620亿越南盾将开采权转让给天安发公司股东群体,但合同仅记载逾25亿越南盾的转让价,远低于实际交易金额,借此逃税逾160亿越南盾。签约后,天安发公司经理阮春松找到时任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德江,请求在办理开采权转让手续中提供便利。起诉书称,黎德江同意并指示相关单位违规处理天安发公司的档案。
2022年11月10日,黎德江签署文件,在档案尚未满足全部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清心公司将2号矿开采权转让给天安发公司。同年12月20日,他又签发许可证,允许天安发公司开采逾14.7万立方米砂石,超出已批准剩余储量逾4.6万立方米。定价结论认定,超储量许可部分价值逾51亿越南盾,即黎德江及其前下属被控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
起诉书还指出,阮春松在获得开采许可便利后,多次以节日礼品形式向相关干部送钱。黎德江被控收受总计1.8亿越南盾,范文环收受6000万越南盾,阮世雄收受3500万越南盾,阮文心收受2000万越南盾。此外,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天安发公司被控开采逾58.2万立方米砂石,而获准储量仅逾14.7万立方米,非法开采近43.5万立方米,价值逾758亿越南盾;该公司还将逾13.3万立方米已开采销售砂石置于会计账册之外,未申报收入,造成国家预算税收费用损失逾80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