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10月29日上午開庭,對清化省人民委員會前副主席黎德江及另外10名被告進行一審。庭審進入程序環節時,法庭書記員通報一名被告因健康虛弱缺席,另有約30名權利義務相關人未到庭。經與檢察院建議,審判委員會短暫休庭合議後宣佈延期,並定於11月12日重新開庭。
本案涉及天安發礦產股份公司及相關單位非法開採砂石。與黎德江一同受審的包括清化省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前副廳長範文環、該廳礦產資源處前處長阮世雄、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前專員阮文心,三人均被控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浪費。其餘七名被告分別面臨違反資源開採規定、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及逃稅等指控,其中包括天安發公司經理阮春松及清心建設貿易股份公司經理阮氏心。
起訴書認定,清心公司獲准在舊紹化縣紹新鄉2號礦開採砂石。2022年,阮氏心以620億越南盾將開採權轉讓給天安發公司股東群體,但合同僅記載逾25億越南盾的轉讓價,遠低於實際交易金額,藉此逃稅逾160億越南盾。簽約後,天安發公司經理阮春松找到時任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黎德江,請求在辦理開採權轉讓手續中提供便利。起訴書稱,黎德江同意並指示相關單位違規處理天安發公司的檔案。
2022年11月10日,黎德江簽署文件,在檔案尚未滿足全部條件的情況下同意清心公司將2號礦開採權轉讓給天安發公司。同年12月20日,他又簽發許可證,允許天安發公司開採逾14.7萬立方米砂石,超出已批准剩餘儲量逾4.6萬立方米。定價結論認定,超儲量許可部分價值逾51億越南盾,即黎德江及其前下屬被控造成的國家財產損失。
起訴書還指出,阮春松在獲得開採許可便利後,多次以節日禮品形式向相關幹部送錢。黎德江被控收受總計1.8億越南盾,範文環收受6000萬越南盾,阮世雄收受3500萬越南盾,阮文心收受2000萬越南盾。此外,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天安發公司被控開採逾58.2萬立方米砂石,而獲准儲量僅逾14.7萬立方米,非法開採近43.5萬立方米,價值逾758億越南盾;該公司還將逾13.3萬立方米已開採銷售砂石置於會計賬冊之外,未申報收入,造成國家預算稅收費用損失逾8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