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寿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已对高档瓦片股份公司(AMADO)四名高管作出起诉决定,罪名是“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据富寿省公安厅通报,涉案行为发生在2021年至2026年间,公司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货款,未在会计账簿中记录,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被认定构成逃税,导致应缴增值税减少逾42亿越南盾。

安全调查机关10月14日依据2015年《刑法》第221条对案件立案,同日对董事会主席吴英俊(1969年生)、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陈辉识(1980年生)、原销售经理阮文鸿(1983年生)、会计长武氏新(1983年生)作出起诉决定。调查机关称,吴英俊指示上述人员向客户提供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收取预付款和货款。

强制措施方面,吴英俊、陈辉识、武氏新被逮捕并羁押;阮文鸿被禁止离开居住地并暂缓出境。调查机关还搜查了位于三阳县三阳二工业区的公司总部,以及武氏新位于平元乡三合村的住所。

根据对2021年11月至2026年7月的鉴定结果,AMADO公司在销售货物、交付货物并收取客户款项时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未将相关收入记入会计账簿,也未在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相应收入和销项增值税。调查机关表示正扩大调查并完善案卷,按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