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壽省公安廳安全調查機關已對高檔瓦片股份公司(AMADO)四名高管作出起訴決定,罪名是“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據富壽省公安廳通報,涉案行為發生在2021年至2026年間,公司通過個人銀行賬戶收取貨款,未在會計賬簿中記錄,也未向稅務機關申報,被認定構成逃稅,導致應繳增值稅減少逾42億越南盾。

安全調查機關10月14日依據2015年《刑法》第221條對案件立案,同日對董事會主席吳英俊(1969年生)、經理兼法定代表人陳輝識(1980年生)、原銷售經理阮文鴻(1983年生)、會計長武氏新(1983年生)作出起訴決定。調查機關稱,吳英俊指示上述人員向客戶提供其個人銀行賬戶,用於收取預付款和貨款。

強制措施方面,吳英俊、陳輝識、武氏新被逮捕並羈押;阮文鴻被禁止離開居住地並暫緩出境。調查機關還搜查了位於三陽縣三陽二工業區的公司總部,以及武氏新位於平元鄉三合村的住所。

根據對2021年11月至2026年7月的鑑定結果,AMADO公司在銷售貨物、交付貨物並收取客戶款項時未開具增值稅發票,未將相關收入記入會計賬簿,也未在納稅申報表中申報相應收入和銷項增值稅。調查機關表示正擴大調查並完善案卷,按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