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通报,10月23日,该市第七郡公安与市公安厅刑事警察处组织追查一起有“线上绑架”迹象的案件,解救了一名18岁女生P.T.T.N.。警方接获信息后约一小时,在第七郡阮明黄街一家酒店内确定其位置,当时她正通过Zoom与据信在柬埔寨的诈骗对象通话。初步核实,她已按对方指示向一个银行账户转账逾300万越南盾。
此前,10月21日,同奈省边和市以安坊公安接到另一名18岁女生T.L.T.K.的报案,称被冒充公安机关的团伙诈骗,损失逾19.8亿越南盾。据报案,当天上午9时许,她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公安干部,称其个人信息与一个洗钱团伙有关。为证明清白,她按对方要求“验证财产”,购买工具撬开家中保险箱,取出钱款、黄金和财物变卖,随后向对方指定账户多次转账。
胡志明市公安表示,两起案件形式不同,但均显示年轻人可能被诈骗者通过网上通讯工具远程操控心理和行为。诈骗者无需直接接触受害者,即可影响其认知,使受害者按异常要求行事、转账,并令自身陷入危险。在第七郡案件中,受害者独自在酒店与诈骗者保持联系;在以安坊案件中,诈骗者利用受害者对法律的恐惧,冒充公安机关施压。
胡志明市公安强调,公安机关不会要求民众转账以证明无罪,不会通过视频通话应用进行调查或录取口供,也不会要求民众自行隔离、租住酒店或切断与家人的联系以配合调查。警方建议,接到自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称涉及刑事案件或洗钱团伙、要求证明财产的电话或短信时,民众应保持冷静,终止联系并主动前往最近的公安机关核实。家长应关心子女,指导其识别诈骗手法,发现异常焦虑、突然失联或异常财务交易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