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非农用地税2026年度缴纳期限为11月2日。根据政府第252/2026号法令,纳税人每年一次性缴税,最迟不超过10月31日;2026年10月31日为周六,期限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近期,一些民众在办理出境手续时发现因欠税被限制出境,才开始通过电子税务应用查询,并发现存在非农用地税欠缴记录。

按现行规定,获国家分配或租赁土地建房的个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纳税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农村和城市的联排房屋、公寓均属非农用地税征收范围,公寓按分摊到每套的土地面积计税。宁平省居民宋庆玲表示,过去每年由街区负责人上门代收这笔税,相关服务转到线上后,她未再收到通知;她计划出国探亲,担心临近出境才发现欠税而难以处理。河内一名公寓居民称,自2015年入住以来不知道每年需缴此税,也未收到税务部门通知。

部分民众反映,已缴纳非农用地税却仍收到未缴通知或被记录欠税。越南税务总局副局长黎龙解释,已转让土地者仍收到税单,可能源于信息未及时更新和互通;已缴仍被通知未缴,可能是数据记录延迟或通知重复。他表示,税务总局已记录相关反映,将指导地方税务机构处理,民众可通过税务部门、财政部电子渠道或电子税务应用反映。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黄河认为,更值得担心的是民众可能因未获充分告知和指导而被记欠税、被计收滞纳金。她建议有房有地者主动查询纳税义务,不要以为未收到通知就无需缴税;已转让房产或已缴税却被记欠税者,应保留合同、房产证和付款凭证,要求税务部门核查更正。

财政部副部长阮德支表示,民众依规转让土地后税务部门仍依据旧数据,更新责任在管理机关,住房、土地和税务数据须在税务、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机构配合下更新互通。税务总局已发出紧急公文,要求各省市税务部门集中核查数据、解决民众诉求并加强协助,明确纳税人无需在申报表上取得职能部门确认,也无需重复提供国家机关已有且具备数据连接条件的信息。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继续规范管理数据,重点核查历史信息、错误和重复数据及遗漏对象,确保土地使用人、地块地址、纳税结果和相关变动准确,并与两级行政区划调整、土地类别和地价目录更新相结合。发生税务管理机关变更时,须移交申报表、欠税数据和多缴款项。各地还须评估非农用地税代征工作,核对已收、已缴国库和系统记账数据,处理错收对象、迟缴国库、已缴未更新或错误记欠等情况。

税务总局要求成立直接协助民众申报、缴税和处理问题的工作组,由各省市税务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按分工负责辖区,基层税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安排人力。对民众尚未解决的反馈,须按内容、原因和权限分类,明确受理人员、处理人员、审核领导和完成时限,避免遗漏、积压或推诿;有足够依据时主动核实、更正数据并明确答复。100%多缴税款案例须在集中税务管理系统上准确确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