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已核验关于建材产品、商品国家技术规范的合并文本,编号为138/2026/VBHN-TT-BXD。该文本由建设部副部长阮文生签署核验,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汇集了建材质量管理的现行规定。
合并文本整合了两份文件:2023年6月30日第04/2023/TT-BXD号通知发布的QCVN 16:2023/BXD国家技术规范,以及2026年6月26日第41/2026/TT-BXD号通知关于建材产品、商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建设部称,合并旨在方便查阅和适用建材质量管理法规,统一执行口径。
QCVN 16:2023/BXD适用于在越南国内生产、进口、经营和流通的第2组建材产品与商品,规定技术特性限值及强制性管理要求,并取代此前的QCVN 16:2019/BXD。该规范由建设材料研究院编制、科技部审定、建设部发布,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与技术法规法、建设法及其实施文件制定。
按规范定义,第2组建材指在合理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条件下仍潜藏不安全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动物、植物、财产和环境的商品。适用对象包括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建材的组织和个人,开展检测、合格认证的机构,以及负责建材质量检查的国家管理机关;在地方,建设厅按规定承担检查任务。
规范要求第2组建材在上市流通前完成合格认证。国内产品须取得合格认证证书,并向地方检查机关通报合格声明档案受理情况;进口商品须按规定取得合格认证证书。合格标志须直接体现在产品、包装、标签或随附质量证书、技术资料上,确保可识别并追溯产品符合相应技术规范。
规范禁止在建材制造中使用角闪石类石棉,禁止品种包括青石棉、铁石棉、直闪石、阳起石和透闪石,要求相关主体管控原料来源并遵守技术要求和生产使用安全规定。过渡条款规定,按QCVN 16:2019/BXD取得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认证证书和合格标志可继续使用至期满;已按旧规范指定的认证、检测机构可在指定决定有效期内继续对QCVN 16:2023/BXD目录内产品开展认证和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