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1月4日上午就《数据安全法》和《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法》两项法案草案进行讨论。多名代表在发言中要求补充规定:个人数据一旦被泄露,数据管理方须及时通知受影响者,并附上防范诈骗的指引。
芹苴市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黎氏清兰(Lê Thị Thanh Lam)在讨论《数据安全法》时表示,民众需要知道自己数据被泄露,才能自我保护。她提到,现实中不少人接到诈骗电话或短信,对方能准确说出姓名、身份证号,甚至模仿亲属的声音和面容。她建议在法案第22条关于事件报告责任中补充上述通知义务,并与《个人数据保护法》保持一致。
黎氏清兰还援引国会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说,2025年越南记录到约55.2万次网络攻击,约300起数据出售事件涉及超过170万条记录;在检查7个连接国家人口数据库的部委、行业和地方时,发现1315个严重安全漏洞。她认为,接入民众数据的重复系统越多,需要防护的节点就越多。
针对《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法》,林同省代表杨克梅(Dương Khắc Mai)表示认同草案的 approach,但认为强制与自愿情形的界限应在法律中更透明地体现。他建议补充原则:只有在国家管理确有必要、有明确法律依据且与目的相称时,才要求强制身份识别;并应沿用已有身份识别码和专业登记结果,不增加手续、费用或泄露商业秘密。
杨克梅还就身份信息的收集与更新提出,应明确原始数据的负责机构、同步负责机构以及出现偏差时的处理牵头单位,并补充受理、核查、更正和通知结果的时限。在身份关联方面,他建议强制关联须以法律要求及交易性质和风险程度为依据,已有合法识别方式时不得要求新建身份或关联。
对于认证日志的集中保存,杨克梅担心范围过广、保存过久可能暴露交易习惯,影响民众隐私。他建议法律规定仅同步服务于核验和追溯的最少信息,限定使用目的、访问权限和各类数据的保存期限,并建立访问记录、独立检查、非法访问处理机制,允许当事人查询并要求说明其数据被使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