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宁省公安11月4日通报,北宁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一起逃税案立案,并对两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被起诉者为1980年出生的阮德胜(Nguyễn Đức Thắng),住北宁市北江坊昌江居民组;以及1992年出生的吴氏刘(Ngô Thị Lưu),住北宁市新营乡莲山村。两人均被以逃税罪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认定,自2023年8月起,阮德胜雇用吴氏刘挂名担任MH163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该公司经营建筑领域。2023年至2025年间,阮德胜指示吴氏刘虚增公司费用,以减少应缴企业所得税。

具体手法方面,调查机关称吴氏刘使用未如实反映交易实质的凭证和材料,虚列不存在的员工工资、虚列不存在的租车费用,计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成本,以此减少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造成国家预算数百万元越盾损失。

根据材料与证据,北宁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于2026年11月2日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对阮德胜的起诉决定及逮捕令,对其实施临时羁押;同时对吴氏刘作出起诉决定和禁止离开居住地令。调查机关表示,案件仍在继续调查,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