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寧省公安11月4日通報,北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一起逃稅案立案,並對兩名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被起訴者為1980年出生的阮德勝(Nguyễn Đức Thắng),住北寧市北江坊昌江居民組;以及1992年出生的吳氏劉(Ngô Thị Lưu),住北寧市新營鄉蓮山村。兩人均被以逃稅罪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認定,自2023年8月起,阮德勝僱用吳氏劉掛名擔任MH163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經理,該公司經營建築領域。2023年至2025年間,阮德勝指示吳氏劉虛增公司費用,以減少應繳企業所得稅。
具體手法方面,調查機關稱吳氏劉使用未如實反映交易實質的憑證和材料,虛列不存在的員工工資、虛列不存在的租車費用,計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扣除的成本,以此減少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應繳企業所得稅,造成國家預算數百萬元越盾損失。
根據材料與證據,北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於2026年11月2日作出刑事立案決定、對阮德勝的起訴決定及逮捕令,對其實施臨時羈押;同時對吳氏劉作出起訴決定和禁止離開居住地令。調查機關表示,案件仍在繼續調查,將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