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在审议的《烟草危害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除政府另行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在销售点展示烟草制品。草案起草机构表示,此举旨在消除销售点的一种广告形式,减少儿童和青少年接触烟草产品的机会,并帮助吸烟者戒烟。

现行法律自2012年起已限制销售点展示数量,每个零售点每种品牌最多只能展示一包、一条或一盒。但起草机构指出,违规展示仍相当普遍。2024年在8个省市2414个销售点开展的研究显示,40.9%的销售点展示数量超过规定上限,23.1%违反广告禁令,4.9%违反促销禁令。

世界卫生组织驻越南代表安吉拉·普拉特表示,烟草公司把销售点展示当作营销和广告手段,全面禁止是阻断这一形式的有效办法。她强调,禁止展示不等于禁止合法销售烟草,产品名称和价格仍可以文字方式列明,不附带促销元素。

世卫组织援引泰国经验称,泰国自2005年9月起在销售点全面禁止展示烟草,此后东南亚国际烟草控制调查显示,泰国吸烟者中看到销售点展示烟草的比例低于17%;而在当时仍公开展示烟草的马来西亚,这一比例超过82%。截至2024年底,全球已有59个国家实施销售点展示禁令,东南亚地区包括泰国、文莱、新加坡、老挝和马来西亚。

越南此前研究也记录了类似问题。公共卫生大学2015至2017年的研究显示,82.5%的销售点违反烟草展示规定,胡志明市和芹苴市的比例均超过90%。起草机构认为,把烟包成排摆放在柜台显眼位置,可能使销售场所变成产品推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