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在審議的《菸草危害防治法》修訂草案提出,除政府另行規定的情形外,禁止在銷售點展示菸草製品。草案起草機構表示,此舉旨在消除銷售點的一種廣告形式,減少兒童和青少年接觸菸草產品的機會,並幫助吸菸者戒菸。

現行法律自2012年起已限制銷售點展示數量,每個零售點每種品牌最多隻能展示一包、一條或一盒。但起草機構指出,違規展示仍相當普遍。2024年在8個省市2414個銷售點開展的研究顯示,40.9%的銷售點展示數量超過規定上限,23.1%違反廣告禁令,4.9%違反促銷禁令。

世界衛生組織駐越南代表安吉拉·普拉特表示,菸草公司把銷售點展示當作營銷和廣告手段,全面禁止是阻斷這一形式的有效辦法。她強調,禁止展示不等於禁止合法銷售菸草,產品名稱和價格仍可以文字方式列明,不附帶促銷元素。

世衛組織援引泰國經驗稱,泰國自2005年9月起在銷售點全面禁止展示菸草,此後東南亞國際菸草控制調查顯示,泰國吸菸者中看到銷售點展示菸草的比例低於17%;而在當時仍公開展示菸草的馬來西亞,這一比例超過82%。截至2024年底,全球已有59個國家實施銷售點展示禁令,東南亞地區包括泰國、文萊、新加坡、老撾和馬來西亞。

越南此前研究也記錄了類似問題。公共衛生大學2015至2017年的研究顯示,82.5%的銷售點違反煙草展示規定,胡志明市和芹苴市的比例均超過90%。起草機構認為,把煙包成排擺放在櫃檯顯眼位置,可能使銷售場所變成產品推廣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