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宁省北宁市公安机关已对一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指其将超过261吨建筑固体废料非法运至居住用地倾倒,涉嫌触犯越南《刑法》第235条第2款规定的“污染环境”罪。调查机关称,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北宁省公安通报,嫌疑人T.V.V生于1984年,居住于内省坊。10月6日,内省坊公安主持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居民服务区PL居民点第4、5、6、7号地块进行检查,发现T.V.V指挥挖掘机和汽车等车辆,将一般固体废料非法运输、倾倒并集中堆放至环境中。
初步调查结果认定,T.V.V未获主管部门许可接收、处理和倾倒固体废料,但在为当地一户居民拆除旧房、开挖新房地基的过程中,仍指挥车辆将废料运至用途为居住用地的地块。调查机关确定的非法运输、倾倒固体废料总量超过261吨。
在与调查机关工作时,T.V.V供认自己不具备收集、处理此类废料的职能,仍实施违法行为以节省费用。北宁市公安机关表示,将废料倾倒至非规定地点不仅违反环境保护和一般固体废料管理规定,也影响环境和城市景观;案件正在继续调查,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