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基本同意胡志明市2025至2050年、展望100年的总体规划所提出的观点、目标和战略方向。根据政治局结论第112-KL/TW号文件,这一决定是在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会议上作出的,会议审议了胡志明市市委此前提交的相关呈文及有关部门意见。

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市委继续吸收政治局意见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合理建议,对规划作进一步审查完善。结论提出,规划应具体化中央和政治局的战略主张,尤其是2026年5月19日政治局关于新时期建设和发展胡志明市的第09-NQ/TW号决议,兼顾继承与发展,体现突破性思维和战略视野。

在发展方向上,政治局要求继续完善发展模式,发挥城市合并后的综合区位与潜力优势,组织多层级、多极点的空间布局,明确各发展极、动力中心、功能区及基础设施系统之间的职能与联系。结论还要求确定战略优先事项和重点,集中资源、避免分散投资,并把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环境保护、气候变化适应、国防安全和社会民生结合起来。

政治局同时要求审查完善增长目标、指标、预测和情景方案,明确优先顺序、路线图以及资源动员和分配方案,并落实体制、治理能力和组织实施机制等条件。规划须与国家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真正成为促进发展、有效组织空间、形成新增长动力的工具。

在程序方面,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主动与中央各部委配合完善材料,按规定组织审定并提交有权机关批准。获批后须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明确重点任务、优先工程和项目、路线图、资源及各方责任,加强检查监督,防止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并公开规划信息以便民众参与建言。

政治局责成政府党委领导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权限范围内配合、指导和协助胡志明市完成规划的完善、审定、批准和实施;包括东南部地区各省市在内的相关中央和地方党组织,应根据自身职能主动与胡志明市市委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