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基本同意胡志明市2025至2050年、展望100年的總體規劃所提出的觀點、目標和戰略方向。根據政治局結論第112-KL/TW號文件,這一決定是在2026年10月16日召開的會議上作出的,會議審議了胡志明市市委此前提交的相關呈文及有關部門意見。

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市委繼續吸收政治局意見和中央有關部門的合理建議,對規劃作進一步審查完善。結論提出,規劃應具體化中央和政治局的戰略主張,尤其是2026年5月19日政治局關於新時期建設和發展胡志明市的第09-NQ/TW號決議,兼顧繼承與發展,體現突破性思維和戰略視野。

在發展方向上,政治局要求繼續完善發展模式,發揮城市合併後的綜合區位與潛力優勢,組織多層級、多極點的空間佈局,明確各發展極、動力中心、功能區及基礎設施系統之間的職能與聯繫。結論還要求確定戰略優先事項和重點,集中資源、避免分散投資,並把經濟發展與文化建設、環境保護、氣候變化適應、國防安全和社會民生結合起來。

政治局同時要求審查完善增長目標、指標、預測和情景方案,明確優先順序、路線圖以及資源動員和分配方案,並落實體制、治理能力和組織實施機制等條件。規劃須與國家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規劃相銜接,真正成為促進發展、有效組織空間、形成新增長動力的工具。

在程序方面,政治局要求胡志明市主動與中央各部委配合完善材料,按規定組織審定並提交有權機關批准。獲批後須制定實施計劃和方案,明確重點任務、優先工程和項目、路線圖、資源及各方責任,加強檢查監督,防止腐敗、浪費和消極現象,並公開規劃信息以便民眾參與建言。

政治局責成政府黨委領導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權限範圍內配合、指導和協助胡志明市完成規劃的完善、審定、批准和實施;包括東南部地區各省市在內的相關中央和地方黨組織,應根據自身職能主動與胡志明市市委協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