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黄明山已书面回复兴安省选民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后提出的建议。
将具体、严格和统一规定确认权限
据此,兴安省选民建议教育与培训部研究、颁布严格、统一的法律规定,以实施校长确认完成初中课程的学习记录,替代颁发毕业文凭,以消除对传统文凭印记的疑虑。
关于此问题,教育与培训部明确指出,废除颁发初中毕业文凭,改为校长确认完成初中课程的形式,已在《教育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中规定。
此举符合初中教育的普及性质,旨在减少行政手续并保障学习者的连续学习权利。
接受选民关于法律价值和传统文凭印记的疑虑意见,该部将继续研究、审查和完善法律执行指导文件。
内容将朝着具体、严格和统一规定确认权限、确认形式、管理、存储、使用完成初中课程学生的学习记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法律价值。
该部将加强信息宣传,使人民、家长和学生清楚了解确认完成初中课程的政策、意义和法律价值。与各部委和地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协调,以保障学习者的正当权益,形成社会共识。
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接收、调动、借调公务员,包括教师
另一内容,兴安省选民建议继续授权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接收、调动、借调公务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员工)在乡级管辖范围内的公立教育机构。
关于此内容,教育与培训部表示,国会关于实施教育与发展突破性特殊、优先机制政策的第248/2025号决议已规定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发展。
据此,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的招聘、使用和管理机制规定如下:
教育与培训厅厅长有权招聘、接收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员工在省内学前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学校和公立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公立教育机构)的教育机构。
执行调动、转任、借调、任命、变更工作岗位的权限,针对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员工在管辖范围内的公立教育机构,以及涉及省内两个以上乡级行政单位的公立教育机构。
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调动、转任、借调、任命、免职、变更工作岗位,针对教师、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员工在管辖范围内的公立教育机构。
因此,现行法律仍规定授权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接收、调动、借调公务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员工)在乡级管辖范围内的公立教育机构。
据此,教育与培训部建议地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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