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化腾飞铺路

为文化腾飞铺路

在国家发展的洪流中,有些时刻,党的一项重大主张要深入生活,不能仅仅停留在指导层面,而需要得到足够强大、足够清晰、足够可行的制度设计来助力。对于今天的文化领域,我们正站在这样的时刻。

政治局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80-NQ/TW号决议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愿景:文化不仅是社会的精神基础,不仅是民族的灵魂,还必须成为新时代国家发展的内生资源、动力和调节系统。

但要让这一思想真正转化为行动、资源、工程和具体政策,深入到每个地方、每个机构、每个文化工作者,就需要国会的一项决议来及时、同步地进行制度化,并具有高度的执行力。

换句话说,这不仅是立法程序的要求,更是发展实践的要求。

因为多年来,我们经常谈论文化的作用,但进入具体机制时,这一领域仍然常常遇到困难:缺乏建设机构的土地,缺乏投资资源,难以吸引私营部门参与,对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不够有力,缺乏灵活的艺术创作财务机制,特别是文化体育工作者的生活仍有许多不利之处,与他们默默无闻但对社会非常重要的贡献不相称。

因此,国会此时的一项决议将具有铺路的意义,解决那些如果仅依赖各专门法律中的零散规定则难以形成足够大变革的瓶颈问题。

首先重要的是,该决议必须确立一种新的发展思维:投资文化就是投资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投资民族的未来。

一旦这样确定,就不能让文化继续处于“被谈论得多但投资得少”、“精神上被推崇但资源上未得到保障”的状态。

要发展文化,必须有文化的空间。要有文化的空间,必须有土地、有规划、有基础设施。

因此,国会决议中一个非常需要关注的内容是,提议允许各地在安排文化体育机构用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园区方面拥有更多自主权;同时允许补充中期投资项目,调整土地使用计划,对需要立即实施的文化体育项目实行简化程序。

这将是非常正确的一步,因为在现实中,许多文化体育项目无法实施仅仅是因为规划受阻、缺乏土地储备,或在行政程序中等待过久。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所有发展文化的渴望仍将只停留在纸上。

但仅有土地还不够。如果仅依赖国家预算,文化无法可持续发展。

在新背景下,非常需要的是疏通社会资源,吸引企业、投资者、创意主体共同参与文化生态系统。为此,必须有足够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国会的这次决议需要准确切入这一瓶颈,制定针对文化产业、娱乐业投资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园区的税收减免政策;支持获取土地、场地和财务机制;降低多种文化、艺术、电影、体育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允许对文化体育活动的赞助款在企业确定应税收入时作为可扣除支出。

这不仅是技术上的优惠,更是强有力的政策信号:国家并非置身于文化市场之外,而是主动营造环境,使文化能够成为一个有前景、有吸引力、能够创造附加价值并为经济做出贡献的投资领域。

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支柱是人。任何关于文化发展的决议,如果不能正确解决人的问题,迟早都难以深入生活。

我们谈到文化,就是谈到艺术家、艺人、教练、运动员、文化艺术院校的讲师、机构管理干部,那些默默工作但为社会保存和创造精神价值的人们。

决议需要制定优先发展高素质人力资源的政策,灵活吸引国内外专家、艺术家、教练的机制,以及提议对公立表演艺术家的职业津贴、培训和表演补贴……这些都是非常必要且非常人道的步骤。

因此,此时非常需要国会的一项决议。一项及时、恰当、重点突出的决议不仅将解决现有的障碍。

更重要的是,它将为越南文化开辟一个新的发展前景——在这里,文化不仅在言论上,而且在制度、资源和行动上,与经济、政治、社会平起平坐。而这正是国家新发展阶段非常需要的。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1610/

(0)
上一篇 29.03.2026 上午11:06
下一篇 29.03.2026 上午11:16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