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越南内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在纪念越南革命新闻日101周年(1925年6月21日 - 2026年6月21日)之际与记者和编辑会面。
建议扩大总理权限
在新闻发布会上,越南内务部就业局副局长周氏幸表示,该部已建议修改和补充《劳动法》,其中内容包括总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所有节假日。届时,内务部将直接担任参谋机构。
具体而言,2019年《劳动法》规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总理决定农历新年假期(5天)和国庆节9月2日(2天)的具体安排。
而元旦、雄王节等节日则依法执行,但未明确具体日期。因此,内务部建议总理具体决定所有节假日,内务部长负责在12月31日前公布。
因此,法律草案建议扩大政府首脑决定具体假期的权限,而不仅仅是上述两个假期。
据起草机构称,这一补充和分权旨在与政府第128/2025号关于内务领域国家管理分权规定的法令保持一致和同步,该法令将于2027年3月1日失效。
关于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建议在国庆节9月2日增加2天假期的提议,就业局副局长表示,目前尚未收到与增加假期相关的正式指示。
然而,通过舆论和其他信息来源,有意见认为此举并不必要。相反,仍有许多工会成员希望放假以便带孩子参加开学典礼。幸女士强调,就业局将继续跟踪、掌握舆论、专家意见和各层级的指示。
补充11月24日假期
同样在对《劳动法》的修改和补充中,内务部建议将11月24日假期纳入节假日规定。
在呈文草案中,起草机构明确指出,这一补充是为了将政治局第80号决议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内容制度化,其中已同意将每年11月24日定为越南文化日。
根据政策,这一天是带薪假日,旨在提高人民文化享受能力,激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并促进全社会崇尚和实践文明文化生活。
此前,在第一届会议上,国会通过了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决议。其中规定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劳动者带薪休假。
目前,劳动者可享受的假期包括:元旦1天(公历1月1日)、农历新年5天、胜利日1天(公历4月30日)、国际劳动节1天(公历5月1日)、国庆节2天(公历9月2日及相邻的前后1天)、雄王节1天(农历3月10日)以及越南文化日1天(公历11月24日)。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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