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抱怨土地被收回用于安置区却未获安置,乡政府怎么说?

居民抱怨土地被收回用于安置区却未获安置,乡政府怎么说?

22户居民在云峰经济区(林田村,万胜乡,万宁县,现为庆和省土崩乡)土地被收回,向中央领导和庆和省省委书记递交反映信、建议求助,关于为实施万胜安置区(第一阶段)项目而进行的土地收回补偿政策。

每户居民被收回超过1,000平方米土地, 无家可归

据22户居民陈述,他们在林田村拥有土地,并已在这片土地上长期生活、扎根。大多数居民被收回的土地是位于居民区内的多年生和一年生作物用地,即具备条件办理转为“宅基地”用于建造住房的手续。居民表示购买土地的目的是为了建造住房和谋生。

然而,由于许多条件和情况,这些居民尚未将土地转为宅基地,目前“没有房屋居住,不得不租房”。

与此同时,据土崩乡人民委员会称,国家收回林田村居民土地,包括正在投诉的22户,是为了实施总面积约99公顷的万胜安置区(第一阶段)项目。

这意味着被收回的居民土地已被规划用于建设居民区,其中包括将收回的居民土地转为宅基地。

据反映的居民称,每个家庭都被收回超过1,000平方米土地,约有50户未获分配安置土地。如果为每户解决200平方米安置土地,也仅占为实施上述项目而收回土地总面积的约1%。

2026年2月,土崩乡人民委员会就未向居民分配安置土地一事回复投诉,称“依据土崩乡当地安置土地条件以及关于被收回地块的法律文件、土地使用目的、土地收回时的使用现状……不属于按规定应安排安置的情况”,根据2024年土地法及相关法令的规定。

而居民认为2024年土地法(第111条第6款)规定:“家庭、个人被收回农业用地、非农业用地(非宅基地),如果符合本法第95条规定的土地补偿条件,且有通过宅基地或住房补偿的需求,而当地具备宅基地、住房条件,则应通过分配宅基地或安置住房进行补偿”。

乡政府称已无足够宅基地储备解决居民安置问题

4月3日下午,土崩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杜文胜向记者通报,收回林田村居民土地以实施万胜安置区(第一阶段)项目,是为了根据云峰经济区规划,为数千户在其他地方(包括潭门、大岭、土崩……)被收回土地的居民安排安置。

而上述22户居民大多来自原万宁县和庆和省其他地区,此前在此购买农业用地。

庆和省省委办公室已转交22户居民的来信,并建议该省人民委员会审查、解决。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和南刚刚责成土崩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主持,协调相关机构“紧急审查来信内容,检查、重新审核案件档案,以依法妥善解决;向公民明确书面回复”。

南先生要求乡政府在2026年4月15日前向省里报告结果。

关于22户居民被收回土地未获分配安置土地的投诉,据胜先生称,由于他们的土地被收回的是农业用地,没有宅基地,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不应获得补偿、分配安置土地。

另一方面,胜先生表示:“目前当地不具备宅基地条件,已无足够安置土地为云峰经济区内数千户被收回土地且符合安置条件的居民安排,因此乡政府无法为上述22户居民解决安置土地问题”。

然而,根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指示,胜先生表示土崩乡人民委员会将检查、审核,并即将组织与上述有反映信、建议的居民进行对话。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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