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经营户过去自行确定营业额并按较低水平缴纳定额税,自2026年1月1日起采用从收银机生成的电子发票形式后,产生的营业额比之前临近时期高出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担心税务机关会重新审查前几年的定额税水平并追缴差额税款。
不使用2026年的营业额来计算前几年的税款
答案在于2026年第68号法令第17条第5款,该法令涉及经营户和个体经营者的税收政策和管理。
根据该规定,从2025年及之前按定额方法纳税的经营户和个体经营者,在2026年1月1日转为申报纳税并已确定定额税水平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不会使用2026年的申报营业额来重新确定前几年的纳税义务,也不会对按定额方法已履行的纳税义务进行行政处罚。
此规定排除了税务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发现经营户、个体经营者隐瞒营业额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况。
然而,需要正确理解税务机关不使用2026年的申报营业额来重新确定前几年的纳税义务,也不会对按定额方法已履行的纳税义务进行行政处罚的含义。
自2026年1月1日起,经营户不再适用根据国会2025年第198号决议的定额税方法。
这也是国家颁布第68号法令的基础,旨在重新设计税收管理机制,使经营户既有权自行确定实际营业额,又必须根据情况接受监督、申报和开具电子发票。
对于采用电子发票形式的经营户,可能会出现当前营业额与之前临近年份申报的营业额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这种差异让许多人担心税务机关会以2026年的营业额为基础,重新确定并追缴前几年的纳税义务。
第68号法令第17条第5款规定,税务机关不会使用2026年的申报营业额来重新确定前几年的纳税义务,也不会对按定额方法已履行的纳税义务进行行政处罚。
因此,上述规定并非按照2026年营业额高则前几年也必须类似的思路。这是符合市场经济和高度逻辑性的立法方向,因为年度营业额之间并不必然存在继承关系。
在经营活动中,会有顺境和逆境时期。甚至,税务总局建立的税收管理系统将基于电子发票数据、税收管理数据以及税务机关获得的其他数据源,自动提示申报档案。这意味着管理日益依赖数据,而不仅仅是主观感受。
经营户故意隐瞒营业额将被追缴
然而,如果仅读到这里就得出结论,认为职能部门完全不会追缴2026年之前的税款,那是不准确的。因为接下来是排除规定。
因此,经营户需要真正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精神的准确含义,即如果有独立证据表明纳税人过去有故意隐瞒营业额导致减少应缴税款的行为,那么追缴仍将依法确定。
例如,对于曾参与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经营户,平台所有者已向税务机关提供卖家信息,包括姓名、税号或识别号、地址、联系电话,特别是通过平台在线订购功能产生的销售收入。
这种提供通过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以电子方式定期每季度进行。
电子商务平台所有者还必须根据每笔交易产生的营业额比例,代扣代缴税款。这些平台上的经营户必须提供完整的卖家识别信息、必填信息以及与确定纳税义务相关的文件。
如果税务机关确定经营户A自行申报的2025年营业额与平台所有者提供的营业额存在巨大差异,则将审查并处理隐瞒营业额导致少缴税款的行为。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