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修改首都法时最大限度向河内市分权

4月8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首都法(修订草案)》。在胡志明市代表团,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长范庆芳兰女士提出了一些法律寿命短的问题。

她表示,之前曾参与2016年《首都法》的意见征集,然后8年后的2024年再次修订。对于这次修订,代表建议需要清楚分析“之前不满意或未能争取到的内容”,并考虑未来几年是否还需要继续调整。基于确定现行《首都法》的局限性,兰女士认为,管理机构需要找到解决方案来应用,为其他许多城市解决困难。

胡志明市巴斯德研究所所长阮武忠提议,不应在修订的《首都法》中规定具体数字。他举例草案第26条列出了许多吸引战略投资者的细节,如免土地租金10年、减水面租金50%、税率5%、免税4年等。忠先生认为,现实总是变化,因此与其规定僵化,法律应赋予河内市最大的灵活性,以便能够主动创造发展空间。

关于这些问题,国会主席陈青敏重申,2016年和2024年,河内市代表团在首次颁布和修订《首都法》时都感到高兴。然而,法律在这次会议上仍需修订,因为据他称,去年国会颁布了89部法律。其中,许多规定超越了现行《首都法》,使其“落后”,跟不上新法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国会主席表示,新《首都法》的精神将是全面、最大限度地向河内市政府分权。这将按照“河内决定、河内执行、河内负责”的原则实施。

国会主席:修改首都法时最大限度向河内市分权

他评价草案有7个亮点,其中包括补充法律责任豁免(第34条第2款);设立行政-经济特区(第6条);增加人民议会的组织权限或增加问责和公开透明度。

国会主席确认,这是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具有战略视野,体现了党和国家在建设首都迈向地区和国际化方面的政治决心。

“如果按照强授权与严格控制、高度透明之间的平衡方向完善,法律将成为帮助河内市解决交通拥堵、污染、社会住房短缺问题,并在未来实现经济突破发展的跳板,”他说。

而据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表示,这次修订《首都法》也是胡志明市即将制定《特别都市法》的前提和经验。

在河内组,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芳水也支持从政策执行模式转向制度创建模式。据水女士称,这是重要的一步,为首都真正成为引领发展的中心、试验新模式和新方法创造条件。

代表表示,这次修订《首都法》朝着“框架法”方向,为河内市主动提出和实施新机制创造空间是合适的,符合实际要求。

《首都法(修订草案)》包括9章36条。国会将于4月12日上午继续在全体会议上讨论。预计草案如果在此次会议上获得国会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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