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已发布起诉书,指控武德静(45岁,居住于胡志明市吉莱坊)、阮氏青云(34岁,居住于林同省富会乡)及其他8人犯有诈骗侵占财产罪。
根据起诉书,尽管未以股东名义注册或担任企业法定职务,武德静被认定为Bankland生态系统内所有公司运营背后的“高级顾问”。
静还直接指导融资方案,调配资金流并从中获利。
建立“生态系统”企业,描绘巨额利润前景以设陷阱
2021年底,Bankland集团股份公司成立,注册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及其他多个行业。名义上,该企业设有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创始股东。
然而,诉讼机关认定所有成立费用均由武德静支付,同时此人担任“高级顾问”并直接指导运营。
完成法律框架后,静及其同伙组织了一系列大规模研讨会、会议以宣传投资机会。会上,项目被介绍为具有高盈利潜力,涵盖房地产、旅游、科技、进出口等领域,并附带诱人的利润承诺。
投资者被邀请通过多种形式注资,如签订商业合作协议、购买未上市股票或参与灵活期限的“投资套餐”。据起诉书称,宣传的年利率高达43.2%,甚至按日付息,盈利远超市场水平。

为引诱“猎物”,Bankland还推出一系列促销手段,如赠送黄金、汽车、摩托车、手机、红皮书,甚至高端旅游行程。该模式以变相传销形式组织,鼓励参与者拉拢新投资者。
但据起诉书,所宣传的商业活动大多为欺诈,并非真实。公司未实施实际项目,未从生产经营中产生现金流,而主要用后期投资者的资金支付前期投资者,以初期建立信任。
超过5300人落入陷阱
据起诉书,除Bankland外,武德静还指导成立另外两个法人实体:Cawiho公司和GBF公司,以相同传销模式扩大融资网络。
检察院指控静及其同伙募集资金总额达5720亿越南盾。其中仅Bankland公司占大部分,从超过5200名投资者处募集近4800亿越南盾。
这些资金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募集:高息注资、出售未上市股票及推销不存在的房地产项目。
调查结果确定,仅一小部分资金被嫌疑人用于初期支付利息和奖金。
自2022年中起,投资者不再收到承诺的利润。在Bankland公司,嫌疑人在扣除已返还金额后侵占约4790亿越南盾。在Cawiho公司,侵占金额超过420亿越南盾,而在GBF公司超过30亿越南盾,起诉书称。
总计超过5300人落入“高级顾问”武德静的骗局,扣除已支付给投资者的款项后,被侵占金额剩余近4800亿越南盾。
检察院指控武德静虽未以法定名义注册,但系主谋,全程指导三家公司的所有活动。从构建商业模式、组织融资到人员分配,一切均由静决定。
阮氏青云被指派担任总会计师,负责控制收支现金流及调配资金来源。其他一些嫌疑人以资产名义注册或协助管理,以掩盖静的实际控制权。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合作协议内容为“共同经营、共享利润”,但无资产担保,未与具体项目挂钩。据检察院称,本质上这只是变相融资工具。
初期支付高息被认定为建立信任的手段,刺激投资者追加资金或拉拢新人参与。当资金流无法维持时,整个系统崩溃。
据诉讼机关评估,此案是典型的“庞氏骗局”融资模式,结合大规模宣传手段,营造企业强大形象。
组织研讨会、使用关于项目及利润潜力的虚假信息,使数千人信任并投入资金,期望高回报。诉讼机关还认为,嫌疑人静虽未以法定名义注册但仍全面运营,显示其逃避责任的狡猾手段,给调查过程带来困难。
Bankland公司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管文阳、阮氏如被指控与武德静共谋诈骗。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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