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赢得村长选举而抹黑对手,乡主席称‘只是个人行为’

为赢得村长选举而抹黑对手,乡主席称‘只是个人行为’

4月14日,长山乡(广治省)人民委员会的信息显示,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黄孟河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就公民对洪山村村长阮进D.的投诉作出回应。阮进D.在2025年10月村长选举前,有抹黑、损害对手声誉、违反选举法的行为。

在这份文件中,长山乡人民委员会提出论点,认为D.先生的情况不属于公民依法行使投诉权的对象。

“D.先生的行为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人员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投诉对象,”黄先生论证道。

同时,长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答复文件也认为,投诉中提到的违规行为已由长山乡党委检查委员会审查、结论和处理。具体而言,D.先生因其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

为赢得村长选举而抹黑对手,乡主席称‘只是个人行为’

当记者提问关于承认村长的决定是由乡人民委员会签署的行政文件,为何公民无权投诉此决定时,黄先生认为乡正在按照现行指导方针行事,并正在继续准备补充答复文件给公民。

关于D.先生打电话给村里一些人,捏造H.女士——与他一同竞选村长职位的人——与当地一家企业主有不正当关系,以在选举前抹黑、损害H.女士声誉的行为,黄先生还提出了是否存在安排的疑问。

“这是一个保密电话,我怀疑有安排。否则不可能打电话给对方时被录音,”黄先生说。

回答《青年在线》关于一名竞选村长职位的候选人,但有抹黑、损害对手声誉以赢得选举的行为,在法律上涉及选举法是否正确,以及在干部道德上是否仍值得代表人民时,黄先生直率地回答:“那个我不当成问题。因为这个电话是个人电话,而不是在选民群众中抹黑和损害对手形象。”

关于此事,广治省律师协会的一名律师认为,无论电话发生在两个个人之间还是在群众面前,或者是否被录音,都不会改变该行为违反道德和选举规则的本质。

根据《青年在线》的消息来源,在长山乡人民委员会提交报告后,涉及选举前捏造、抹黑事件的相关人员已提交回应信,明确指出长山乡主席答复内容中的法律异常点。其中包括回避处理违反选举法的行为。

随后,广治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红荣要求长山乡人民委员会指导按照法律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此前如《青年在线》所报道,就在2025年10月底举行的洪山村(广治省长山乡)村长选举前,阮进D.先生——两名候选人之一——散布了关于另一名参与竞选的候选人与当地一家企业主有不正当关系的虚假谣言。

长山乡党委检查委员会随后介入,并确定此人提供的信息是捏造的。

该机构随后决定以警告形式对D.先生进行纪律处分。但选举结果仍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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