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表示,常务副主席胡启明已签署批准该市公共资产管理与开发计划的决定。据此,岘港市房屋管理与开发中心被授权管理119处场所,总面积超过135,600平方米。这些场所主要是合并后各坊、乡、郡县及其他国家单位的办公地点。
这些公共办公场所的开发利用将通过拍卖或根据第108号法令公示价格的方式进行。主要用途包括作为办公场所、事业单位活动基地、商业和服务设施。
该市优先鼓励社会化的领域,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和环境。此外,合适的位置可用作仓库或产品展示店。
市领导还要求管理单位研究并补充从这些场地出租和安装电信工程所获收入的预算,以缴纳国家财政。

此前在2026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岘港市财政局副局长胡玉芳表示,全市有828处公共房屋和土地场所不再需要使用。其中247处将转换功能,用于公务员住房、医疗、教育和公共活动。
对于剩余的581处闲置场所,该市交由土地基金中心和乡、坊人民委员会管理。根据现状,各单位将出租或提出使用方案。胡玉芳说:“如果无法使用,将组织拍卖以回收预算。”
在3月中旬的反腐败和浪费指导委员会会议上,岘港市委书记黎玉光承认,许多合并后的办公场所被闲置,造成巨大浪费。例如,在和旺县(旧区),许多税务和国库办公场所已移交给地方,但尚未投入使用。
黎玉光要求:“必须紧急制定方案,彻底处理每个闲置办公场所,在机构重组背景下防止损失和腐败发生。”
在对一些坊进行实地检查时,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孟雄指出,公共资产的重新安排需要灵活。人口密集、需求高的地区必须优先利用闲置土地基金来扩建学校和医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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