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以前位于镇区,属于城市住宅用地。不过,现在该镇与新的乡合并了。那么,我原来的城市住宅用地现在还算城市住宅用地吗?
广义省陈明海先生问:
范文忠律师(广义省司法厅)回答:
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9条第3款a点的规定,住宅用地包括农村住宅用地和城市住宅用地。具体而言,根据政府2024年7月30日第102/2024/NĐ-CP号法令第5条第1款a、b点的规定,该法令详细规定了《土地法》若干条款的实施办法:

- 农村住宅用地是指属于乡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住宅用地,但已按照城乡规划体系实施新建城区项目且仍属于乡级行政区划范围的住宅用地除外。
- 城市住宅用地是指属于坊、镇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住宅用地,以及位于乡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已按城乡规划体系实施新建城区项目的住宅用地。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家之前那块地属于城市住宅用地,但现在合并设立乡后,必须按照土地法律规定确定土地类型。
如果该住宅用地位于乡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且已按城乡规划体系实施新建城区项目,则仍属于城市住宅用地。
因此,您需要按照土地法律规定准确确定土地类型;同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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