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于4月16日向EMI投资股份公司、Nhơn Hòa 1风电股份公司和Nhơn Hòa 2能源股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授予决定,以建设4个风电和太阳能项目。
具体而言,Nhơn Hòa 1、1A和2三个太阳能项目位于Ia Le乡,占地近275公顷,装机容量为188兆瓦,总投资超过3200亿越南盾。Nhơn Hòa 3风电项目(约1700亿越南盾)使用Ia Le乡和Chư Pưh乡超过27公顷土地,总装机容量为42兆瓦。
预计这些项目将于2026年11月动工,并于2028年8月完工并投入运营。

省政府指示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土地、规划和电力接入手续;指导专业程序和运营监督;按照规定进行土地分配和租赁。
投资者需遵守有关投资、建设、土地和环境的法规;确保设备来源明确,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项目转让仅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此前,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已批准多项大规模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方针。其中最大的是位于Phù Mỹ Đông乡的Hòn Trâu风电项目一期,规模高达超过48300亿越南盾。
其他中小型风电项目包括Vân Canh 1(超过6900亿越南盾);Vân Canh 2(超过7770亿越南盾);Vĩnh Thuận(近4700亿越南盾);An Thành Gia Lai(1580亿越南盾)等。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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