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定金无需强制公证

在向国会提交的关于解释、吸收和修改法律草案的报告中,司法部表示,必须公证的交易范围根据各下级法律文件中对具体交易类型的权限来确定。

与2024年《公证法》相比,本次草案缩小了必须遵守地域权限的交易范围,尤其是那些与房地产无直接关联的交易。具体来说,涉及房地产的授权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转让合同无需强制按地域公证,旨在为民众和企业提供便利,同时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此外,草案规定,当公证数据库及相关数据库全面运行并公布后,政府将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交易公证的路线图。房地产交易公证不依赖于行政边界,将谨慎推行,确保法律安全和程序可行性。

房地产定金无需强制公证

这一解释是基于此前吸收国会代表意见,即需要明确定金交易是否属于强制公证范围。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专职代表黎清环曾指出,如果定金合同已公证但因争议尚未取消,公证执业机构无法继续为新的买家公证买卖合同。

他认为,这一规定可能被滥用,当买方在解决争议过程中拖延时,会迫使卖方支付额外费用以取消定金。因此,他建议在法案草案中不将房地产定金合同纳入强制公证范围。

《公证法》若干条款的修订补充项目将由国会在第一期会议的第二次审议中审议通过,时间为4月20日至23日。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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