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刚刚通过的越南文化发展决议,11月24日,人民根据主管国家机关的决定,可在公立文化体育场所享受门票减免或优惠。国家鼓励人民,特别是青年和儿童,在民族和国家重大节日参加文化活动。
11月24日被选为与胡志明主席主持的1946年第一次全国文化会议相关的日期。该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政府表示,各机关正在研究将《内务领域四法修正补充法》项目纳入第16届国会2026年立法计划,其中将修改《劳动法》,规定11月24日为劳动者带薪假日。该法律草案预计在第16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

文化支出至少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2%
决议规定国家确保每年文化支出至少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2%,并随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同时,国家鼓励调动社会资源,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园区,将创意空间与研发、生产、分销和文化产品服务商业化活动相连接。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和“文化创意综合体”概念首次被立法确立,旨在将创意空间与创新商业模式连接。配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文化企业免征所得税2年,随后4年减半;行业内专家、科学家享受类似的工资收入优惠;对残疾人电影、表演艺术和体育适用5%的增值税。
人事政策也有新变化,允许对取得特别杰出成就或获得国家级、国际级奖项的艺术家、运动员进行免试特招。传统表演艺术和杂技领域的公职人员享受40%至60%的职业优待津贴。
此外,决议通过试点“移动剧院”、“数字图书馆”模式以及建立公私合作风险投资模式的文化艺术基金,推动数字化转型。值得注意的是,对从国外非营利性带回越南的国家级文物、稀有古董实行100%的进口关税和海关费用豁免,以服务于民族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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