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称,已对阮氏美凤(Nguyễn Thị Mỹ Phụng)和范俊清(Phạm Tuấn Thanh)(均44岁,居住在新造坊)提起公诉、拘留,以调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罪。
4月16日,胡志明市公安经济警察处协调新造坊公安及各地,同时对阮氏美凤个体工商户位于新造坊的生产场所及富定坊、平东坊等地的销售点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中查获近700公斤鲜面条(又称蛋面、黄面);10.2公斤硼砂粉末;27个塑料桶装硅酸钠(液体玻璃);10升黄色液体溶液及多种用于生产鲜面条的工具和设备。

初步调查认定,阮氏美凤及其丈夫范俊清从2014年至今直接组织并雇佣工人生产鲜面条(蛋面、黄面)。在加工过程中,他们使用了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如硼砂、液体玻璃(工业化学品)及其他色素,以使面条更筋道、不易碎、保存时间更长(约2天,而不含化学品的只能保存8小时),然后销往市场。
据调查机关称,从2014年至今,含有违禁物质的鲜面条产量超过2800吨,已生产和销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扩大调查,以明确相关组织和个人在协助、销售市场上产品等方面的责任,并依法处理。


成品鲜面条和化学品混合区(右)—— 胡志明市公安供图
(编译:Ivy;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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