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公司获得广南省(旧)人民委员会批准投资开发福安新区房地产项目,规模为69,166.71平方米,总投资额为737.25亿越盾;以及安居民区住宅建设项目,规模为299,424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610亿越盾,资金来自投资方自有资金和其他融资。
目标是形成绿色、清洁、美丽的居民区,满足仙福县和三圻市(旧)居民的住房需求;同时完善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基础设施的同步连接。
清查工作指出了上述两个项目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不足。
根据清查结果,两个项目的1/500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经历了多次调整。
在遵守环境保护规定方面:QNIC公司未定期执行监测计划、日志和采样记录等内容。
福安项目至今仍未完成项目边界内399.3平方米的补偿和安置工作。
该项目正在施工中,部分工程未按批准设计施工,在交通、排水等环节仍存在问题和错误。
截至清查时,福安项目尚未全部完工,比最初批准的投资计划延期了8年10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遵守住房和房地产经营法律法规方面,清查指出:
- 关于项目资金,安富项目未扣除土地出让金和土地租金超过245亿越盾,原因是QNIC公司尚未获得第7批土地(765.3平方米)的具体土地价格批准。
- 关于投资合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QNIC公司与First Real公司合作筹集安富项目资金,但未向广南省建设厅提交书面报告。广南省建设厅未发出通知说明其符合资金筹集条件,这违反了政府第99号令关于住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QNIC公司通过343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定金合同筹集资金,其中仅179块地符合转让条件,不符合规定。
QNIC公司尚未履行第7批土地(765.3平方米)的财务义务,该部分金额超过50亿越盾。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手续,将上述财务义务金额抵扣尚未扣除的补偿、征地、安置费用。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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