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在越南党中央总部,中央书记处在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违纪党员执行纪律处分的建议后认为:
阮文庞同志——原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武世非同志——越南航空港总公司(ACV)党委书记、董事长,黎文河同志——原宁平省党委委员、黎红坊党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上出现蜕化。
此外,这些同志在执行职责、任务以及反腐、反浪费、反消极工作中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
违反了党员不得从事的规定和榜样责任,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引发舆论不满,对党组织、地方政府以及工作单位和部门的声誉造成极坏影响。
根据违纪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按照党的违纪党员纪律处分规定,中央书记处决定对阮文庞、武世非、黎文河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书记处要求各职能部门及时执行行政纪律处分,与党纪处分同步进行。
202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已决定对阮文庞(原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公诉并发出逮捕令,以调查受贿罪。对阮文庞的逮捕是在扩大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行贿、受贿中介和受贿”案件第二阶段的过程中进行的。该案件由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跟踪指导。2026年3月初,公安部调查机关已对越南航空港总公司董事长武世非提起公诉,罪名是违反招标规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除武世非外,ACV副总经理阮进越也以同样罪名被起诉。上述信息由ACV公布,同时该单位补充说,上述两人因收受钱财为承包商中标创造条件而被逮捕。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