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统计,在广义省55个长期积压的项目中,符合适用特殊机制以解除困难的有:24个项目已全部获得土地交付或出租;16个项目已部分获得土地交付;15个项目尚未获得土地交付。
大部分项目在投资审批过程中存在违规和缺陷,特别是在未通过土地使用权拍卖或投资者选择招标的情况下进行土地交付。
例如,由越南基础设施与房地产股份公司作为投资方的南黎利都市区项目(锦青坊),规模超过31公顷,总投资约6340亿越南盾。尽管已获得大部分土地并基本完成基础设施,但该项目因涉及土地交付程序未通过拍卖的检查结论而“卡壳”。
类似地,由越美公司作为投资方的义富都市区项目(富安康),位于安富乡,也陷入停滞状态。该项目已完成了已交付土地上的基础设施,但因投资手续违规而无法同步推进。许多设施破旧不堪,影响已购地居民。
值得注意的是,15个虽已进行补偿和场地清理但尚未获得土地交付的项目也因类似问题“停摆”。其中包括南宝江居民区、沙黄都市区以及武氏六路以东居民区与城市改造结合项目等。目前,各部门正在继续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据广义省财政厅报告,全部55个项目已建议主管机关考虑适用上述决议第12条规定的特殊机制,以便投资者继续实施。
省人民委员会认为,落实第147/2026/NĐ-CP号议定及国会决议是重点任务,旨在彻底解决长期积压项目,从而疏通资源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广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福贤要求各部门紧急研究具体处理方案,优先处理已与财政部达成一致且能创造收入来源的项目。同时,加强对投资者的支持,帮助其按新规定完善手续,继续审查存在障碍的项目以建议适用特殊机制,尽早投入有效运营。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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