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4月29日,清化省公安经济警察处接到民众举报,称在寿富县有一处屠宰场购买、关押病猪,屠宰后销往市场。
接到信息后,该省公安经济警察处与寿富县警方协调,对事件进行检查核实。
经检查,职能部门确定该场所的病猪为业主从黎文林处购买,准备屠宰。
经扩大调查,警方确定黎文林从黎孟当处收购病猪,再转卖给寿富县、安农县、贤杰县等地多人进行屠宰和销售。涉案人员共买卖17头猪。
调查过程中,警方还确定黎文利家庭饲养了28头肉猪和4头繁殖母猪。
从4月26日起,黎文利家的猪群出现厌食、皮肤发红等症状,多只猪表现出非洲猪瘟疫情特征。
尽管明知猪群生病、难以治疗、有传播风险,黎文利并未向职能部门报告处理,而是设法卖给黎孟当。
虽然明知猪只病况,黎孟当仍同意以2700万越南盾购买黎文利的26头猪,并转卖给屠宰场牟利。
根据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从上述猪只采集的病料样本均对非洲猪瘟病毒呈阳性。
凭借所收集的证据,清化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对案件提起公诉,对黎孟当进行起诉并暂时拘留;对黎文林和黎文利进行起诉并禁止离开居住地,同时继续调查、扩大案件。
通过上述案件,清化省公安提醒养殖户、屠宰场、食品经营者和民众,绝对不要买卖、运输、屠宰、销售病猪、死猪、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猪产品。
当发现养殖动物出现患病迹象时,民众应及时向最近的兽医机构、政府或警方报告,以便协同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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