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近1吨疑似非洲猪瘟猪肉案移交警方调查

越南近1吨疑似非洲猪瘟猪肉案移交警方调查

该案件由兴安省市场管理分局第9市场管理队将案卷及全部物证移交兴安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依法进行核实处理。

猪肉存放在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场所

此次移交案卷是基于公安部与工贸部2026年6月2日第440号计划,该计划旨在协同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发现和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此前,2026年7月27日,第9市场管理队与美豪坊公安、兴安省畜牧兽医分局对位于兴安省美豪坊鲁舍居民区的N.T.K.先生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时,职能部门发现977.8公斤猪肉和猪产品被存放在简陋的容器中,不符合卫生条件。经实际检查,部分产品已出现变色、散发臭味,疑似感染传染病。

经营者无法出示证明全部货物合法来源的发票、凭证。检查组已与兴安省畜牧兽医分局协调,抽取9个样本进行检验。

中央兽医诊断与检验中心第一诊断与检验站的检测结果显示,9个样本中有7个对非洲猪瘟病毒呈阳性。

在初步工作过程中,经营者承认该经营场所同时也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初加工场所。这些猪肉和猪产品是从市场上多个来源收购而来,经过初加工、分割后出售供消费者食用。

越南近1吨疑似非洲猪瘟猪肉案移交警方调查

从多个来源收购,主要是病弱猪、死猪

7月29日,第9市场管理队继续与美豪坊公安、兴安省畜牧兽医分局及第二区域人民检察院协调核实该案件。

根据初步核实结果,经营者承认全部货物均为其直接向不同来源收购。

交易时,卖方告知这些是病弱猪或死猪,因此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收购后,货物被运回场所进行初加工、分割,再作为食品出售到市场。

根据检查结果、检测结果、收集到的材料及各参与协调机构的统一意见,该案件被认定涉嫌违反《刑法》2015年(2017年修订补充)第317条规定的“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罪。

在此基础上,7月29日,第9市场管理队已将全部案卷及正在暂扣的物证移交兴安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以继续按职权核实处理。

据兴安省市场管理分局第9市场管理队队长陈世强介绍,自2026年初至今,第9市场管理队已向调查机关移交7起涉嫌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案件,以便依法审议处理。

(编译:Eric;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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