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强调,在制定和颁布法律、法令、决议的详细规定文件时加强纪律和纲纪,政府总理已在第36号公电和第245号通知中作出指示。
然而,至今一些部委和部级机关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拖欠的详细规定文件的处理工作。对此,总理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首长严肃检讨职责,并立即集中指导执行任务。
据此,被指定主持起草详细规定文件的各部长、部级机关首长必须直接(不得授权给副职)指导文件的制定、颁布和提交颁布工作,这些文件属于部委责任范围。各部长必须直接与相关部委就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协商和统一,再提交政府及总理。汇报并对文件质量、提交及颁布进度,以及因延迟颁布详细规定文件而产生的问题负全面责任。
总理责成各副总理按分工领域指导各部长、行业主管执行具体任务。
对于19项政府总理的规定和决定,详细规定国会法律和决议且已于2026年5月1日之前生效的,以及78项政府总理的规定和决定,详细规定国会法律和决议且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的,各部委必须在5月16日前完善案卷并提交,针对尚未提交的文件。抓紧吸收政府成员意见及政府领导对已提交文件的指示,完善后提交总理、副总理审议、签发。
对于75项属于各部委颁布责任的通令,各部长、行业主管集中指导、抓紧颁布,并对总理承担个人责任,若发生延迟、不保障与法律、国会决议生效时间同步的情况。
对于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法律、决议的详细规定文件,各部长抓紧审查授权详细规定的内容,并主动组织起草,确保质量、提交和颁布时限符合规定。
各部委每周一上午向总理、分管副总理报告,同时报送司法部进行汇总,于每周一下午报告。
司法部集中资源,在收到完整的草案案卷后立即组织审定,审查对审定意见的接收和说明内容,明确哪些案卷符合或不符合提交政府、总理的条件,以便报告。
总理要求削减消防、环境手续
范明政总理继续要求各部委大力削减与消防、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许可、环境影响评估、建设许可相关的行政手续。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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