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9日,嘉莱省亚赫鲁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陈明心表示,该乡再次向H.T.P.女士(58岁,居住于富善乡)发出工作邀请,以处理其在本地区的建设违规行为,具体是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大门并侵占道路用地。
此前,2月9日,亚赫鲁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已对H.T.P.女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在亚赫鲁乡伊萨村道路用地范围内非法修建大门、围墙及其他工程。
根据上述决定,除罚款250万越南盾外,H.T.P.女士还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并在10日内恢复原状。
此后,P.女士缴纳了罚款,但未执行拆除。相反,她继续雇佣工人施工,在过去几天内完成了违法工程。
陈明心表示,此前在工作会谈中,H.T.P.女士曾承诺在完成地块内围墙建设后自行拆除违规部分。但至今,她未履行承诺,反而继续完善违法工程。
因此,乡政府已邀请其工作,并要求违法者严格遵守处罚决定。若P.女士仍不执行拆除,职能部门将制定强制拆除方案。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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