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执行局为Vạn Thịnh Phát案第二阶段逾4.2万债券持有人支付第九批款项

越南胡志明市执行局为Vạn Thịnh Phát案第二阶段逾4.2万债券持有人支付第九批款项

在已支付八批后,胡志明市民事执行局继续处理资产,并收回17470亿越南盾。2025年5月21日,胡志明市执行局已为42574名债券持有人支付第九批款项,金额为17320亿越南盾,比例为应执行款项的5.8076%。

胡志明市执行局已按规定将534名债券持有人(因尚未提供账户信息)的执行款项存入储蓄。

此前,2025年3月24日,胡志明市执行局为从第一批至第八批中已转让执行权利和义务并已补充完整信息的案件进行了补充支付。

胡志明市执行局已根据《民事执行法》第60条和财政部第216/2016号通知(关于执行费征收、缴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征收了民事执行费并减免了执行费。

目前,胡志明市执行局正在继续核查、测绘和评估张美兰女士及有执行义务的个人与组织的资产,这些资产由判决确定归属张美兰女士。

同时,要求SCB银行转移两阶段终审和初审判决中被冻结的款项。待资产处理完毕且银行将款项转入后,胡志明市执行局将在后续批次中继续支付。

胡志明市执行局建议执行权人及相关权益和义务人不要点击非官方链接,并持续关注胡志明市执行局官方渠道的信息;避免聚集,以防被利用或获取不准确信息。

胡志明市执行局正集中全部力量迅速组织执行上述判决,以最大程度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4732/

(0)
上一篇 21.05.2026 下午4:09
下一篇 21.05.2026 下午4:13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