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府近日颁布了第174/2026号法令,规定了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领域的行政处罚。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对使用社交网络服务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利用社交网络以采访、调查、新闻访谈形式制作内容,最高罚款3000万越南盾
根据第174/2026号法令,利用社交网络实施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提供、分享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歪曲信息、诽谤、损害机关、组织信誉、个人名誉和人格的信息。
提供、分享宣扬社会丑恶现象、卖淫、人口贩卖的信息;发布淫秽、堕落的信息;破坏民族纯风美俗、社会道德和社区健康,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提供、分享详细描述砍杀、谋杀、事故、恐怖、惊悚行为的信息。
提供、分享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同意或未经许可流通、已被禁止流通或没收的新闻、文学、艺术、出版作品。
广告、宣传、分享被禁止的商品和服务信息。
提供、分享越南地图图像但未显示或未正确显示国家主权。
提供、分享网络链接指向包含被禁止内容的信息。
利用社交网络以采访、调查、新闻访谈形式制作内容。
新闻机构在国内外社交网络上设立账户、社区页面、内容频道、社区群组时未按规定进行通知。
账户所有者、内容频道所有者、社区页面所有者、社区群组管理员未在有权机关要求时阻止、删除在其账户、社区页面、社区群组或内容频道上发布的违法信息、影响组织、其他个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影响儿童的信息。
提供、分享不实信息引起公众恐慌,罚款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
法令还规定,对以下行为之一处以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提供、分享歪曲历史、否定革命成就、破坏全民大团结、侮辱宗教、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的信息,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目录的信息、个人隐私秘密和其他秘密,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提供、分享不实信息引起人民群众恐慌、损害经济社会活动、给国家机关或执行公务人员造成困难、侵犯其他机关、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同时,违规者还将被强制删除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违法信息。
该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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