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来自胡志明市新造坊经济、基础设施与都市部门的消息称,该坊人民委员会已对两名未按规定地点扔垃圾的人员做出环保领域的行政处罚决定。
每起违规行为罚款150万越南盾,并强制要求收集、运输垃圾至中转点,再按规定处理。
此前,5月22日,新造坊第五街区区长通过摄像头监控发现一名可疑人员未按规定地点扔垃圾,立即前往现场,发现L.X.H.将一张床垫扔进战略河渠。区长随即报告新造坊人民委员会经济、基础设施与都市部门,派员到场对H.先生进行行政违规笔录。
同一天,新造坊经济、基础设施与都市部门在巡逻检查环境卫生时,发现D.Q.T.在新造坊第7号街延长线末端空地未按规定地点扔垃圾,随即按规定对T.先生进行行政违规笔录。
据新造坊人民委员会经济、基础设施与都市部门代表称,除了清理垃圾、安装围栏、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志并向各街区宣传外,近期新造坊已部署安装监控摄像头,以保障治安秩序、交通安全、都市秩序和环境卫生。目前该坊正在考察以继续增设监控摄像头。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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